接下來,高安民為陳小凡做筆錄。
高安民態度和緩了許多,問明情況之后笑著道:“陳主任,您剛才出手也太重了。
我們剛剛帶李叢睿去做了傷勢鑒定,他鼻梁骨已經完全碎裂,夠上輕傷害了。”
陳小凡無奈道:“他們三個打我一個,我要是不出手麻利些,受傷的就是我了。
你什么意思?
難道我這不是正當防衛?”
高安民嘆口氣道:“處于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之間吧。
關鍵李叢睿他家庭背景不簡單,李家就這么一個獨生兒子,疼愛得像寶貝一樣。
現在被打成這樣,您要是一點責任也不擔,恐怕李家那邊也不好交代。”
陳小凡急道:“你們市局準備和稀泥是吧?
你們難道不仔細調查一下,是李叢睿那小子要非禮女同學在先,所以我才出手打了他。
你們難道非要他抓住那女孩兒,實施侵害之后才高興。”
高安民道:“我們警方的居中調節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就是和稀泥。
能夠讓雙方都滿意是不現實的。
但我們也不能讓其中一方吃虧太多。
當時事發地點是在大街上,李叢睿已經無法對受害者林一涵實施侵害。
您完全沒必要出手這么重,就能阻止惡性事件發生。
可您卻下那么重的手,把人打成輕傷害。
現在他成了受害者,您是施暴者。”
陳小凡氣得說不出話來。
第二天,結果出來。
由于林一涵沒有上告,所以李叢睿不存在罪過。
但陳小凡把人鼻梁骨打碎,構成輕傷害,組織上警告處分。
陳小凡不忿地去找劉金永訴苦道:“老板,我做了一次好人好事,英雄救美,可沒想到背了個警告處分,您說我冤不冤枉?”
劉金永笑道:“算了吧,你把李紹剛的兒子打得差點毀容,據說還要去韓國整形,你背個警告,冤枉什么?